邓析被子产所杀,这似乎预示着几千年当中其徒子徒孙的坎坷命运,讼师往往是仕途落魄, 为求生存之人,社会评价甚低,亦不为法律所承认。讼师是非法的,为政府所严禁, 一经查出,便要治罪。以刑去刑、追求无讼是中国古代传统诉讼文化的基本精神属性之一,讼师的活动恰恰与统治者的息事宁人、追求礼让的无讼观念相违背,所以中国古代历代统治者都严禁讼师的代理活动,把讼师蔑称为“ 讼棍”,认为他们是“挑词架讼、搬弄是非”之徒,认为他们凭借其如簧巧舌常常“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非无度”。统治者对由讼师控制诉讼的状况感到不安,官府对于讼师的痛恨,可想而知。因此,这个时代对于鼓励怂恿他人兴讼或代为拟写诉状的“讼师”,不仅发动社会舆论对之大加挞伐, 更是在法律上设专条予以打击。这还不算完,王静辉了解到对于撰造刻印传授诉讼的书,“照淫词小说例,杖一百、流三千里”。讼师不被国家认可,没有法定的权利,既不能在诉状上署名,也不能直接参与诉讼,属于“地下”职业。这也决定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很低,没有任何政治上的出路。
讼师的地位之低下实在是让王静辉目瞪口呆,尤其是他在以前生活的时空中少年时就看过周星驰所言的电影,还有众多港台片中讼师的光辉形象,甚至一度有过要学法律当律师为民伸冤的想法,但这个时候事实却告诉他这个时代的“律师”地位不仅比不上伎术官远,照这么看随时还有掉脑袋的可能性,这大大颠覆了他“一张利口行天下,洗尽百姓不白冤”的理想。后世的律师都要力争在前面加上一个“大”字,而现在的讼师却根本见不得光,都是开着书铺做掩护,就是这些学校因为害怕官府来抄没也是没有定所,即便是在李管事嘴中开这种“讼师速成班”最火的江西也是如此。
王静辉沉默了,他想到历史上王老头儿发动的变法,虽然动机是好的,但中间的那些贪官污吏和政治投机分子却借此机会来欺压百姓,难怪只有大臣的奏章说什么“百姓不便,乞罢新法”,却没有关于诉讼案件增加的现象,原来这个时代的“律师”早就被他们给收拾干净了。
虽然宋朝以文章教化立国,但在这个时代能够读书受教育毕竟还只是少部分人,和广大的人口基数相比根本就不成比例,甚至是整个一个大家族才有能力供应少数几个族人来受教育。就是这样的教育条件,百姓的权益若是受到了侵犯写不出状纸就不会得到伸冤。尽管讼师有些行贿受贿的不良行为,但这总比没有强的多,在学术上王静辉可不是一个儒家,尽管士林中人因为王静辉质疑经典而被冠以经学大师的名头,但这家伙对儒家是彻头彻尾的不信任,在加上后世的一些朴素的法律思想,王静辉认为讼师是非常有必要存在的,当然讼师这个行业是需要严格规范才行。不过话虽这么说,但要想改变讼师的地位可非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连伎术官员地位问题,他才刚刚争取到一个主动地位,要提改变还远着很,讼师就更不用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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