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既然空屋里极少有人去,地面上布满了灰尘,那么就很容易留下死者与凶手的脚印,只要对比一下欢喜儿的脚印与案发现场的脚印是否相同便能够确认凶手究竟是不是欢喜儿,这个证据应该比那张纸条更为有力。
最后便是这张纸条——一个最简单的方法:笔迹鉴定。欢喜儿以前识字不多,因我见他很是伶俐好学,遂曾在逛街时给他买过几本识字练字的书,让他平日里无事时多加练习,只要找到欢喜儿练字的本子拿来同这张纸条上的笔迹一对比,便可知道这纸条究竟是徐呈写的还是欢喜儿写的了。
果然步九霄那个代理知府是个二把手,诸多疑点尚未解决便急着定案,想是欲证明自己能力之心过于迫切,反而欲速则不达。
这时听得季燕然笑道:“为兄只想知道三件事:欢喜儿杀徐呈时穿的是哪件衣服,空屋地面上是否留有足迹,徐呈是否识字。”
季燕然的疑问与我大同小异,落眼点都在衣服、脚印和字迹之上。便听岳清音答道:“空屋内只留有死者徐呈的足迹,凶手的足迹皆被用笤帚扫去;衙役们搜查了府内各处,并未发现血衣;徐呈小时候读过两年书,欢喜近来亦在习字,找来写有二人字迹的纸与那纸条对比,鉴定为纸条乃欢喜所写。”
这一番话直令我脑袋转了筋:没有发现血衣对欢喜儿有利,而字迹一致却又对他不利,至于那被扫去的足迹一时无法认定是有利还是不利——究竟这三点既别别扭扭又明明白白的线索要如何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呢?
但听得季燕然一声轻笑,道:“为兄大概已经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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